关于对涉渔“三无”船舶
依法没收拆解的通告
根据省、市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工作部署,我区依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知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烟台市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拆解处置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将于近期对集中扣押并确定为“三无”的船舶进行集中拆解销毁。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涉及被扣押渔船(详见附件)所有人或实际经营人主动到芝罘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提出认领和申辩,并依法接受调查。
联系电话:0535-620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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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辩的,一律视为无主船只,按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
三、对抗拒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芝罘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