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禁种铲毒工作,
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
拉网式铲毒行动!
罂粟不能治病!
更不可当“菜”吃!
一株都不能种!
我国法律规定种一株就是违法!
注意!多人因此被处罚!

近日,海阳市公安局方圆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薛某非法种植罂粟23株(幼苗),民警现场将罂粟全部铲除。目前,薛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作物
如果有群众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现象
一定要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