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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已有多人被处罚!

2023年05月10日 14:52 来源:烟台公安

为进一步推进禁种铲毒工作,

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
拉网式铲毒行动!

罂粟不能治病!
更不可当“菜”吃!

一株都不能种!

我国法律规定种一株就是违法!

注意!多人因此被处罚!

5月2日至5日,芝罘公安分局黄务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探查时,发现郭某、付某、于某、付某、姜某5人在各自承包的菜园、农田、樱桃园内种有毒品原植物。目前,共计42株毒品原植物已被铲除,涉案5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5月4日,栖霞市公安局苏家店派出所民警在踏查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姜某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罂粟原株12株,民警立即予以铲除。经询问,牟某对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牟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近日,海阳市公安局方圆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薛某非法种植罂粟23株(幼苗),民警现场将罂粟全部铲除。目前,薛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月5日,莱山公安分局解甲庄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称有村民种植罂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经查看,杨某种植在家门口的植物正是毒品原植物罂粟,杨某称,听说用罂粟煮东西味道比较鲜美,所以播撒种植。经清点,民警共铲除罂粟 13株,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相关法律法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作物

如果有群众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现象

 一定要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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