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自5月8日起至1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
此次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5月8日至12日,检查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黄渤海新区、蓬莱区、栖霞市。
第二阶段为5月15日至19日,检查招远市、海阳市、莱阳市、莱州市、龙口市。
全市成立10个检查组,由执法组、陪检组组成。执法组由牵头区市应急局分管领导或执法大队大队长担任组长,根据检查行业要求配备2名执法骨干和1至2名专家作为成员开展执法检查;陪检组由受检区市分管领导或执法大队大队长担任组长,配备2名执法骨干作为成员,配合执法组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规定的检查程序开展执法,通过“山东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制作下达执法文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执法组提出处置意见,移交陪检组进行处置。
对需要立案调查的违法行为,由执法组协助取证并移交陪检组进行处置。市应急局将成立执法督导组,对互查活动人员到位情况、专家配备情况和执法处置情况等进行督导,每日通报各组检查情况,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