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烟台各级森防指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渠道,设立奖励标准,鼓励社会群众全员参与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和违反森林防火“十个严禁”行为监督。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相关要求,对森林防火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奖励措施。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张格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福山区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决定对森林防火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奖励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祭祀用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等非生产性用火。
2、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
举报出地点、当事人或当场抓住当事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200元现金奖励。
举报山岚发生火灾的,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500元现金奖励。
举报山岚白天(5:00-17:00)发生火灾,并举报出点火人具体信息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山岚夜间(17:00-次日5:00)发生火灾,并举报出点火人具体信息的,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
注意:以上3条本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护林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举报山岚白天(5:00-17:00)发生火灾,并抓住纵火人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见义勇为者共5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山岚夜间(17:00-次日5:00)发生火灾,并抓住纵火人的,经查证属实后,给予见义勇为者共10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0535-6461010 0535-6356272
举报时请说清火情发生的位置、纵火人姓名,简要介绍火情发生的具体情况,并说清自己的姓名或联系方式以便领取奖励。同一线索,多人举报,奖励第一举报人。
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密制度,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如发生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予以打击。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会商研判,我市春季(3-5)月份气温较常年偏高1~2℃,降水较常年偏少1~2成,森林火险等级将持续维持在高或极高等级,市森防指办公室已经多次发出预警。当前,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已经进入最紧要时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森林防灭火隐患有奖举报。各级森防指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渠道,设立奖励标准,鼓励社会群众全员参与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和违反森林防火“十个严禁”行为监督。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发生,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形成对违法违规用火高压管控态势。
二、全面开展林内设施用电用火专项整治。对林区护林房、居民住宅、农家乐等设施和经营场所私拉电线现象进行一次专项整治,重点排除接线连接不牢、裸露架空线、绝缘线损伤、配电设施防护不到位等隐患,杜绝在高温、大风大负荷等情况下引发森林火灾。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辖区内电力等部门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久拖不决。林区护林房存在生活用火的,要落实防火措施,严防跑火引发森林火灾,橙色或红色森林火险天气,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各乡镇(街办)、村(居)要对林内、林缘500米范围内有耕地的住户进行分片,逐户包保,明确包保责任人,杜绝烧荒、吸烟等野外用火现象。对林内私自开垦的荒地,要严厉打击。要大力推广“十户联保”模式,划分成立“联保体”,明确户长,以村规民约方式推进森林防灭火责任义务的落实。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和党员的作用,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要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全面开展案件警示教育。要认真吸取省内外森林火灾案件的深刻教训,以案说法、周边人现身说法,提高震慑教育效果。要以吸烟、烧荒、上坟烧纸、电线打火等不同起火原因的森林火灾案件作为素材,制作成小视频、宣传画册等编发警示宣传材料,广为宣传。通过电视、网络及新兴手段,精准推送,强化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五、严管严控祭祀用火。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鲜花换纸、网上祭祀等低碳文明方式祭祀。要对集中墓地采取死盯死守、严管严控,及时劝阻和制止祭祀用火。散葬坟头要盯人盯坟头,提前登记造册、落实宣传和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林区野外随意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加强景区林区进山火种管控。要在各景区门口、林区进山入口处加大火种查缴力度,对进山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将火种留在山下林外。有条件的景区要在门票上加注森林防火提示内容。要在景区内开展流动式巡护,防止游客违规使用火源、吸烟。对不服从管理、不主动交出火种的人员和不走正常路线进入林区、违规携带火种、灶具的驴友一律严惩严处。
七、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力度。各级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野外火源、违法违规用火、违法违规施工作业、违规进入林区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坚持零容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始终保持对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八、加强重点区域林下可燃物清理。要在前期林下可燃物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林缘、道路、墓地周边区域,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潜在威胁。高火险时段,有条件的可以提前洒水增湿,降低火灾隐患。
九、组织开展不间断空中巡护。市航空救援站要充分发挥 H-135直升机作用,加强空中巡护,无人机要不定时对重点林区进行巡视,各种机型结合,切实提高空中预警监测能力。各区市要充分发挥航空救援作用,火灾发生地要第一时间申请调派K-32直升机进行增援,市、县协调配合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
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力度。要以宣传森林防火“十个严禁”为重点,走村入户广泛宣传,做到重点林区全覆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做到广播中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手机、网络上有信息。充分发挥灾害民生保险防灾减灾宣传作用,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品,进行发放和宣传。
十一、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扑火机具、水灭火装备、通信装备以及灭火专用车辆的检查检修和保养,确保随时可用。一旦发现火情,要科学组织,重兵投入,始终坚持把小火当作大火打,严防小火酿成大灾。对已经完成扑救的火场要严格落实看护责任,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各级要组织开展防灭火专项技能培训和无脚本、不定时的应急演练,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加强督导检查。市森防指明察暗访和驻区市督导组将深入重点林区卡口,重点检查脱岗、空岗和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要大力提倡“一竿子插到底”的镇街工作方法,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要每三天对辖区所有卡口巡检一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本村所有卡口每天早、中、晚三遍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