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个村(社区)
荣获
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荣誉称号
17个村(社区)
荣获
全省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荣誉称号
近日,司法部 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司法厅 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报》,决定通报命名200个村(社区)为第九批 “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过严格评选程序,烟台市共有7个村(社区)荣获“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17个村(社区)荣获“全省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全省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南里社区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大郝家村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街道西陌堂村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南官庄东村
烟台市蓬莱区村里集镇郝家村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潮水三村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解东村
龙口市龙港街道北皂后村
招远市张星镇地北头王家村
招远市辛庄镇西上庄村
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朱旺村
海阳市辛安镇西张家庄村
莱阳市河洛镇朱江村
栖霞市亭口镇杏家庄村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南长山街道孙家村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街道辉石埠村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昆嵛镇单耳山村



近年来,烟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注重运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推动农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基层法治治理水平。注重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动态管理,以完善的制度机制和扎实的举措,促进先进带后进,实现整体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