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

为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创新提升年”,依法充分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落下帷幕,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受贿案、孙某某职务侵占案获评精品案例!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入选精品案例为契机,进一步树立精品案例意识,打磨自身能力,提升办案水平,努力彰显新时代司法理念,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

12月21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邹某某受贿案”获评“提前介入类”精品案例。
近年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精品检察和精准监督,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积极践行能动检察理念,依法充分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以求极致的精神,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规范三大关口,通过提前介入夯实证据基础,充分保证了办案质量。
今后,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评选通报为契机,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典型意识,不断提高监检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刑事司法与监察执法的贯通融合,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为推动招远反腐倡廉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