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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新规:海关总署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2022年09月29日 23:23 来源:烟台时刻

       烟台时刻9月29日讯(融媒体记者  王晶)海关总署日前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取消海关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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