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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22年05月07日 09:41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山东省制造业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工信技〔2021〕242号)和《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一)认定条件: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条件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培育条件:

1.企业具有自建研发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企业目前获得的有效自主授权专利不少于5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项;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

      3.2021年度机构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30万元。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认定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按要求编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申报培育企业填报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三)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按属地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公示认定和入库培育。经专家综合审查论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对符合培育条件的纳入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库。

四、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推荐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PDF刻光盘一份),汇总表Excel版发送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412室(邮编264003)

市工信局科技科电话:6241782

电子邮箱:ytgxkjk@yt.shandong.cn

     申报材料见附件(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GWOG_oJtAnrpjzWrT7TOXw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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