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烟台海阳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
亲笔书写的《感谢信》以表谢意
案件前因
近日,海阳法院受理了两件案情相似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两案的业主常年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有些物业服务问题不能与物业公司当面有效沟通,导致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漏洞,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速裁团队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就及时、快速、有效的展开工作。在团队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李翔宇以“互敬互谅、相互理解”的原则,积极引导矛盾双方有效沟通。一方面,她通过电话及微信的方式与业主进行沟通,向业主释明物业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以及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逐步消除了两案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她建议物业公司采取主动沟通的方式与业主进行交流,听取业主的意见。
调解结果
经过多次电话及微信调解,物业公司和两案业主达成和解,不仅业主同意一次性缴纳2021年尚欠的所有物业费用,双方还对今后的物业费用缴费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成功将矛盾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
物业公司认为海阳法院速裁团队的工作切实减轻了他们的工作压力,成功化解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避免了后续纠纷的产生,为此,物业公司还专门送来了亲笔书写的《感谢信》以表谢意。
温馨提示
诉前调解的好处你知道吗?
速度快。与诉讼相比诉前调解更为高效、简易。除了会精简很多诉讼流程,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性原则,调解一般为一个月,而诉讼程序审限为三到六个月,还不包括可能的评估、鉴定、审计时间。
成本低。诉前调解工作带有公益性质,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书等完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在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这一情形下收取适量诉讼费。
履行快。经调解达成协议,对方通常会自动履行,免去了强制执行程序,还可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