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
不断提高公民文明交通意识,
着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烟台交警整理出“十大交通陋习”
促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陋习文明出行!
十大“交通陋习”你都了解吗?
2、不礼让斑马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处于50元罚款。
3、开车途中使用手机
6、车辆随意掉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禁止调头标志的路口禁止调头,未设禁止标志留有调头口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调头,在未留调头口的路口,应按照左转弯信号左转行驶,若左转是红灯时调头按照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处200元罚款记6分;在设置有禁止调头标志标线的路口,随意调头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200元罚款,记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在设置有禁停标志或禁止停车标线的路段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属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或违反禁止标线,处200元罚款,记3分。
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
同时,对身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给予及时的提醒和劝导,
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
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坚决说“不”,
共同为烟台的文明出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