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近期,烟台交警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10月12日22时50分,王某驾驶号牌为豫AC3K**普通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年南路与文化路十字路口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一大队巡查组民警现场查获。
经核查,王某驾驶的普通货车整车重为2.665吨,核定载质量为1.735吨,查获时称重10.88吨,整车超载6.385吨,超载比例为368%。王某因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12日06时35分,徐某驾驶号牌号码为鲁Q3****号重型半挂货车由西向东至岚丁线里店派出所门口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违法行为,被海阳交警大队现场查获。
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整车重为55吨。经核查,该车核载质量为49吨,整车超载6吨,超重比例为12.2%。徐某因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9日9时25分,成某驾驶号牌为鲁FBE7**重型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海阳市海翔路与济南路十字路口北100米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海阳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整车重为71.76吨。经核查,该车核定载质量为31吨,整车超载40.76吨,超载比例为131.48%以上。成某因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日21时50分,孙某军驾驶号牌为鲁FA**76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213省道小蒋家村处,因驾驶货车超载,被招远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定载质量为15.37吨,整车超载46.5吨,超载比例为100%以上。
孙某军因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2021年10月10日9时20分许,交警三大队民警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车牌号鲁FAQ***的混凝土车涉嫌超载。民警立即赶往最近的青年南路与港城西大街路口,并成功将该车查获。
经过磅,确认该车超载30%以下,驾驶人董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分3分的处罚。
10月11日11时,交警四大队接群众举报在绿斯达路附近一大货车涉嫌超载,三大队执勤民警在莱山区绿斯达路与浦昌路交叉口将这辆号牌为鲁FBK1***的重型自卸货车拦截,车上拉了一车泥土。
经过磅称重,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交警四大队对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直至交通违法行为消除。
货车超载危害大
别让货车变“祸车”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交通安全无小事,
源头治理、从严管理、合法运输,
时刻绷紧安全弦,
需要大家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