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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第一中学连续17年获评“山东省文明单位”

2019年04月26日 22:00 来源:

龙口第一中学连续17年获评“山东省文明单位”

  胶东在线3月26日讯(通讯员郇树波)日前,校党办收到龙口市文明办转发《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8〕10号),龙口第一中学顺利通过2018年度山东省文明单位复查,再次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称号,连续17年荣获该项荣誉。

  2018年,龙口第一中学认真落实各级文明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校园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省文明委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每年复评一次,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2018年的申报及复评工作,仍然在网上公开,评审项目更严格、更具体,包括8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61项分解指标。为做好复评申报工作,曹钧副校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按照部门职责对各项任务指标做了详细分工。各部门齐心协力,归类、整理活动资料,将一年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时、如实上传到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为成功通过复评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终,龙口市共有27个单位复查合格,其中有学校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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