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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启动占道露天烧烤整治行动

2019年04月23日 12:34 来源:

  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芝罘区各街道(园区)、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坚持“疏堵结合、设置规范、因地制宜、宽严并济”的原则,全面启动今夏占道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卫生的城区消夏市容环境。此次行动公布了13部投诉电话,市民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投诉反映。

  从事烧烤经营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烧烤炉

  “芝罘区范围内从事烧烤经营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烧烤炉,从事依店占道夜间烧烤的一律实行室内化加工,禁止在室外摆放任何形式的烧烤炉具,从事消夏露天啤酒广场的必须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无烟炉具。”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杨正介绍,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和依店占道夜间烧烤的经营日期为即日起至10月15日,经营时间为19:00至23:30。结合芝罘区实际,整治工作实行重点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区域规范的层级式审批管理模式,全区范围内推行“加工室内化”和“经营规模化”的减量提档管理模式。

  消夏露天啤酒广场、依店占道夜间烧烤经营者需到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的芝罘区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消夏露天啤酒广场一般批设于具备条件的大型场地内,经营场地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依店占道夜间烧烤须具备经营场地40平方米以上,且不得占压盲道。经营场地内须配备垃圾容器,周边应设有厕所、排水、照明、消防等相关设施,经营设施必须日摆日清。经营时,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经营时间,不得提前摆设、超时经营,经营区域须用地毯、地板革、油布等铺覆地面。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须保持好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人在地洁、人走地清,并每周对所占用地面进行一次洗刷。经营场地不得侵占、圈压、损坏公用设施,经营期间不得超面积经营,必须符合治安、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不整改的业户予以严惩

  “行动期间,各街道(园区)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强对辖区内夏季夜间占道烧烤的日常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实现'四无一清'工作目标。”杨正告诉记者,“四无一清”即无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空地)的经营行为,消夏露天啤酒广场和依店占道夜间烧烤经营者须全部办理审批手续规范经营;无违规使用炭火烧烤炉具经营行为,消夏露天啤酒广场经营者须全部使用质量合格的无烟环保炉具;无不按规定开启油烟净化装置、不定期进行清洗行为,油烟净化装置须确保工作状态良好,没有肉眼可见的油烟排出;无提前摆摊经营、超时经营、超面积经营、不配备垃圾容器等违反规范经营要求的行为,经营全过程不得有破坏环境、扰民行为发生;经营者需每日清理经营结束后占用场地的环境卫生,经营设施必须日摆日清。同时,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办理审批手续但在经营期间未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的商户严格落实保证金制度,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芝罘区夏季占道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将采取集中治理与常态化管理并重的方式,各街道(园区)在抓好每周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治理基础上,设置辖区夜间投诉电话,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夏季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整治期间,每天晚上,各街道(园区)将安排夜间值班人员和车辆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各类夜间违规占道露天餐饮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在集中治理活动过程中,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不整改的经营业户,相关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查封、扣押程序,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进行查封、扣押;或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干净、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维护,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拒绝违规占道烧烤行为,提倡绿色餐饮;同时,希望广大经营者能够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共同筑造文明城市形象。”杨正说。

  街道(园区)夜间烧烤投诉电话

  只楚街道办事处6857127;卧龙园区管委2129732;黄务街道办事处6730008;世回尧街道办事处6011011;奇山街道办事处6223271;东山街道办事处6222863;向阳街道办事处6224001;毓璜顶街道办事处6298189;通伸街道办事处6243110;白石街道办事处6275570;凤凰台街道办事处6530273;幸福街道办事处6811657;芝罘岛街道办事处6830976;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南大街区域)6283000。(通讯员 董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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